张志和(730年(庚午年)~810年?),字子同,初名龟龄,汉族,婺州(今浙江金华)人,自号“烟波钓徒”,又号“玄真子”。唐代著名道士、词人和诗人。十六岁参加科举,以明经擢第,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唐肃宗赐名为“志和”。因事获罪贬南浦尉,不久赦还。自此看破红尘,浪迹江湖,隐居祁门赤山镇。其兄张鹤龄担心他遁世不归,在越州(今绍兴市)城东筑茅屋让他居住。史载唐肃宗曾赐他奴婢各一人,张志和让他们结婚,取名渔童和樵青。著有《玄真子》集。 张志和的诗文(11篇)
上巳日忆江南禊事。唐代。张志和。 黄河西绕郡城流,上巳应无祓禊游。为忆渌江春水色,更随宵梦向吴洲。
渔父·青草湖中月正圆。唐代。张志和。 青草湖中月正圆,巴陵渔父棹歌连。钓车子,橛头船,乐在风波不用仙。
渔父·松江蟹舍主人欢。唐代。张志和。 松江蟹舍主人欢,菰饭莼羹亦共餐。枫叶落,荻花干,醉宿渔舟不觉寒。
渔歌子·霅溪湾里钓鱼翁。唐代。张志和。 霅溪湾里钓鱼翁,蚱艋为家西复东。江上雪,浦边风,笑着荷衣不叹穷。
渔父·钓台渔父褐为裘。唐代。张志和。 钓台渔父褐为裘,两两三三舴艋舟。能纵棹,惯乘流,长江白浪不曾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