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适之(694年-747年),原名昌,祖籍陇西成纪,唐朝宗室、宰相,恒山王李承乾之孙。李适之早年历任左卫郎将、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陕州刺史、河南尹、御史大夫、幽州节度使、刑部尚书。天宝元年(742年),李适之拜相,担任左相,封清和县公。他与李林甫争权,但却不敌落败,被罢为太子少保,后贬宜春太守。天宝六年(747年),李适之听闻韦坚被杀,畏惧自尽。 李适之的诗文(0篇)
早年经历
李适之在神龙年间入仕,被授为左卫郎将,后历任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陕州刺史、河南尹。他治政宽和,深受属下爱戴。
累职拜相
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唐玄宗鉴于谷水、洛水年年泛滥,耗费民力,遂命李适之修筑堤防。李适之花费内库钱财,修筑上阳、积翠、月陂三大堤防,成功抵御谷洛水患。唐玄宗为李适之勒石记功,并让永王李璘书写碑文,皇太子李瑛题写碑额,又进李适之为御史大夫。
开元二十七年(739年),李适之兼任幽州大都督府长史,并代理节度使事务。他上疏皇帝,请求将祖父李承乾与父亲李象改葬于昭陵。唐玄宗遂追赠李承乾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