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致争不致争,既言定先言定。论至诚俺至诚,你薄幸谁薄幸?岂不闻举头三尺有神明,忘义多应当罪名!海神庙见有他为证。似王魁负桂英,碜可可海誓山盟。绣带里难逃命,裙刀上更自刑,活取了个年少书生。
雁儿落过得胜令·寻致争不致争。元代。高克礼。 寻致争不致争,既言定先言定。论至诚俺至诚,你薄幸谁薄幸?岂不闻举头三尺有神明,忘义多应当罪名!海神庙见有他为证。似王魁负桂英,碜可可海誓山盟。绣带里难逃命,裙刀上更自刑,活取了个年少书生。
该争辩的却不争辩,已经说定的就要言而有信。要论至诚我最至诚,不要你薄幸无情还有谁薄幸无情。难道不知道举头三尺就有神明,忘恩负义的都会担当罪名。海神庙的故事可以凭证。像王魁负桂英。想当初他曾经在神前海誓山盟,后来他负情,终于未能在女人手中逃却生命,自杀身亡的桂英女,最终处死了这个年少书生。
雁儿落过得胜令:双调带过曲。又名《鸿门凯歌》。
致争:争气。
当罪名:担罪名,承当罪责。
高克礼[元](约公元一三三一年前后在世)字敬臣,(一作敬德),号秋泉,河间人。生卒年及生平均不详,约元文宗至顺中前后在世。工散曲。性淡泊。以荫官至庆元理官。为政以清净为务,不尚苛刻。克礼工古今乐府,有名于时。尝和杨维桢西湖竹枝词。所作散曲,今见雁儿落过德胜令二支。 ...
高克礼。 高克礼[元](约公元一三三一年前后在世)字敬臣,(一作敬德),号秋泉,河间人。生卒年及生平均不详,约元文宗至顺中前后在世。工散曲。性淡泊。以荫官至庆元理官。为政以清净为务,不尚苛刻。克礼工古今乐府,有名于时。尝和杨维桢西湖竹枝词。所作散曲,今见雁儿落过德胜令二支。
风雪惊初霁,水乡增暮寒。树杪堕飞羽,檐牙挂琅玕。才喜门堆巷积,可惜迤逦销残。渐看低竹翩翻。清池涨微澜。
步屐晴正好,宴席晚方欢。梅花耐冷,亭亭来入冰盘。对前山横素,愁云变色,放杯同觅高处看。
红林檎近·风雪惊初霁。宋代。周邦彦。 风雪惊初霁,水乡增暮寒。树杪堕飞羽,檐牙挂琅玕。才喜门堆巷积,可惜迤逦销残。渐看低竹翩翻。清池涨微澜。步屐晴正好,宴席晚方欢。梅花耐冷,亭亭来入冰盘。对前山横素,愁云变色,放杯同觅高处看。
题春江渔父图。元代。杨维桢。 一片青天白鹭前,桃花水泛住家船。呼儿去换城中酒,新得槎头缩项鯿。
公莫舞歌。唐代。李贺。 公莫舞歌者,咏项伯翼蔽刘沛公也。会中壮士,灼灼于人,故无复书;且南北乐府率有歌引。贺陋诸家,今重作公莫舞歌云。方花古础排九楹,刺豹淋血盛银罂。华筵鼓吹无桐竹,长刀直立割鸣筝。横楣粗锦生红纬,日炙锦嫣王未醉。腰下三看宝玦光,项庄掉鞘栏前起。材官小尘公莫舞,座上真人赤龙子。芒砀云端抱天回,咸阳王气清如水。铁枢铁楗重束关,大旗五丈撞双环。汉王今日须秦印,绝膑刳肠臣不论。
北风行。明代。刘基。 城外萧萧北风起,城上健儿吹落耳。将军玉帐貂鼠衣,手持酒杯看雪飞。
梦觉透窗风一线,寒灯吹息。那堪酒醒,又闻空阶,夜雨频滴。嗟因循、久作天涯客。负佳人、几许盟言,便忍把、从前欢会,陡顿翻成忧戚。
愁极,再三追思,洞房深处,几度饮散歌阑,香暖鸳鸯被。岂暂时疏散,费伊心力。殢云尤雨,有万般千种,相怜相惜。
浪淘沙慢·梦觉透窗风一线。宋代。柳永。 梦觉透窗风一线,寒灯吹息。那堪酒醒,又闻空阶,夜雨频滴。嗟因循、久作天涯客。负佳人、几许盟言,便忍把、从前欢会,陡顿翻成忧戚。愁极,再三追思,洞房深处,几度饮散歌阑,香暖鸳鸯被。岂暂时疏散,费伊心力。殢云尤雨,有万般千种,相怜相惜。恰到如今,天长漏永,无端自家疏隔。知何时、却拥秦云态?愿低帏昵枕,轻轻细说与,江乡夜夜,数寒更思忆。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史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成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越州赵公救灾记。宋代。曾巩。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史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成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半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保致仕,家于衢。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