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卫边疆的小吏。
负镇守一方重责的高级地方官吏。
守卫边疆的小吏。
引《左传·桓公十七年》:“於是 齐 人侵 鲁 疆,疆吏来告。”
唐•常衮 《加朱希彩幽州管内观察使制》:“东罢渡 辽 之警,北清戴斗之气,疆吏缓带,戎车税鞅,典从事简,方面以寧。”
负镇守一方重责的高级地方官吏。参见“疆臣”。
引郑观应 《盛世危言·垦荒》:“外如西南 川、滇、桂、粤 之边境……东南之 臺湾 内山各处,榛芜未闢,遗利尚多,疆吏漠不关心,动为外人侵佔。”
张难先 《文学社始末》:“社务正突飞猛进中,忽值三月二十九 广州 失败,各省疆吏,羣成恐怖时代,防范极严,本社常会,亦难召集。”
严复 《原强》:“乃内之则殿阁枢府以至六部九卿,外之则洎廿四行省之疆吏,旁皇咨求,卒无一人焉足以胜御侮折衝之任者。”
指守护边疆的官吏。
引《左传·桓公十七年》:「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
掌理地方事务的官吏。清代称总督、巡抚为封疆大吏。
【词目】疆吏
【拼音】jiāng lì
【释义】
1、守卫边疆的小吏。
2、负镇守一方重责的高级地方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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