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分裱”。
分施;分给。
亦作“分裱”。分施;分给。
引宋•朱彧 《萍洲可谈》卷二:“董 为饭以食饥者,又为糗饵与小儿辈。方罗列分俵,饥人如墙而进,不復可制。”
《水浒传》第三十回:“施恩 又取三二十两银子,分俵与众小牢子。”
明•徐复祚 《一文钱》第四出:“娘子,我如今唤掌家的出来,把家私尽行分裱,餘下来与你大家受用。”
茅盾 《秋收》三:“镇上的商会筹措一百五十担米交给村长去分俵。”
分散给与。
引《水浒传·第三〇回》:「施恩又取三二十两银子分俵众小牢子,取酒食叫武松吃了。」
《西游记·第九回》:「来到法堂,小姐复拈心香礼拜,就教法明长老分俵与众僧去讫。」
分表 ,汉语词汇。
拼音: fēn biào
注音: ㄈㄣ ㄅㄧㄠˋ
释义:分施;分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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