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案拟罪,作出判决。
定案拟罪,作出判决。
引清•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人命上》:“按律例定拟,连人解审。”
清•江藩 《汉学师承记·王兰皋先生》:“又命讯 湖南 永明县 贿买武童及 长沙 勒买常平仓穀二案,分别定拟奏闻,奉旨允行。”
清•昭槤 《啸亭杂录·内务府定制》:“凡审讞内府所属人犯,罪在杖一百以下者,本司依律议结,杖以上者,皆移送刑部定拟。”
定拟,汉定案拟罪,作出判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忆诗词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转载请注明:http://www.egushici.com/cidian/e13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