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
官名。 秦 始置,九卿之一,掌刑狱。 汉•初因之,秩中二千石。 景帝 时改称大理, 武帝 时复称廷尉。 东汉•以后,或称廷尉,或称大理,又称廷尉卿。 北齐 至 明•清 皆称大理寺卿。参阅《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续文献通考·职官十三》、《历代职官表》卷二“大理寺”。
职官名。秦始置,九卿之一,掌刑狱。北齐以后称「大理寺卿」。
引《汉书·卷六四上·朱买臣传》:「后汤以廷尉治淮南狱,排陷严助,买臣怨汤。」
《三国演义·第四〇回》:「操大怒,遂命廷尉捕捉孔融。」
廷尉,官名,秦置,为九卿之一。掌刑狱。秦汉至北齐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改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恢复旧称﹐哀帝元寿二年(前1)又改为大理。新莽时改名作士﹐东汉时复称廷尉。汉末复为大理。魏黄初元年(221)改称廷尉﹐后代沿袭未改。北齐以大理寺为官署名,大理寺卿为官名,历代遵行。颜师古云:“廷,平也。治狱贵平,故以为号。”说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师古又引应劭说,则谓“听狱必质诸朝廷,与众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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