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壮的男子。指服劳役的民丁或到达当兵年龄的人。
英able-bodied man (subject to conscription);
旧时称达到服劳役年龄的青壮年男子。犹言丁壮。
引宋•苏辙 《论衙前及诸役人不便札子》:“元佑 差役勑:人户差役,除耆长、户长、壮丁须正身充役,其餘公人如愿顾人充代者,并许任便。”
《宋史·食货志上六》:“朝廷审定民役,差募兼行,斟酌补除,极为详备……其五曰:壮丁皆按户版簿名次实轮充役,半年而更。”
旧时称达到服兵役年龄的青壮年男子。亦指由民籍转入军籍者。
引《宋史·兵志五》:“治平 二年, 广南西路 安抚司集 左、右 两江四十五溪洞知州、洞将,各占隣迭为救应,仍籍壮丁,补校长,给以旗号。”
明•陶宗仪 《辍耕录·纪隆平》:“乡村农夫,离父母,弃妻子,投充壮丁,生不习兵而驱之死地,以故乌合瓦解,卒无成功。”
清•林昌彝 《守御四策》:“今宜札飭沿海州县,按所属陆路四乡大小村庄,查明每村共有壮丁若干,作为民勇。”
邹韬奋 《关于征兵的问题》:“他有一天被一个县长请去吃饭,看见警察抓进三个面无人色的贫苦农民。他问县长这抓来的是什么?县长答说这是抽来的壮丁。”
年龄已达可服劳役的壮年男子。也作「丁壮」。
引《宋史·卷一七八·食货志上六》:「壮丁皆按户版簿名次实轮充役,半年而更。」
《五代史平话·晋史·卷上》:「得马二千三百三十六疋,壮丁五千八百八十一人,拨隶范延光军下调发。」
反衰翁
泛称男子。
例如:「他家又添了一个壮丁。」
壮丁:年壮的男子,指服劳役的民丁或到达当兵年龄的人,即壮劳力,是用于田间劳作的人们的称谓。壮丁最早产生于清朝年间,是随着旗地王田的产生而产生的。旗地王田是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的过渡时期所特有的土地占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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