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中录取秀才的考试。
例从郡城就童子试归。——清·周容《芋老人传》
英the imperial examinations to admit scholars;
科举制度中的低级考试。童生应试合格者始为生员。
引清•顾炎武 《中宪大夫山西按察司副使寇公墓志铭》:“炎武 年十四,以童子试见公,被一言之奬。”
清•王晫 《今世说·赏誉》:“﹝ 周立五 ﹞年三十二,犹困童子试。”
科举时代童生的进学考试。
引清·蒋士铨〈鸣机夜课图记〉:「以应童子试,归铅山,母略无离别可怜之色。」
童子试亦称童试,即科举时代参加科考的资格考试,在唐、宋时称州县试,明、清称郡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县试一般由知县主持,本县童生要有同考者五人互结,并且有本县廪生作保,才能参加考试。试期多在二月,考四到五场,内容有八股文、诗赋、策论等,考试合格后才可应府试。府试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考试内容和场次与县试相同,试期多在四月。府试合格方可参加院试。院试又叫道试,由主管一省诸儒生事务的学政主持。院试合格后称秀才,方可进入官学和正式参加科举考试。《促织》中言“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即未取得秀才资格,没有功名,还算不得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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