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庸作。
犹庸作。
引《史记·范雎蔡泽列传》:“须贾 曰:‘今 叔 何事?’ 范雎 曰:‘臣为人庸赁。’”《三国志·魏志·韩暨传》:“同县豪右 陈茂,譖 暨 父兄,几至大辟, 暨 阳不以为言,庸赁积资,阴结死士。”
庸赁是中国封建法律中指有关官吏私自役使所监临或所借的奴婢、牛马、车、船等的行为。《唐律疏议·名例》曰:“庸,谓私役使所监临及借车马之属,计庸一日为绢三尺,以受所监临财物论。“营公廨借使者,计庸、赁,坐赃论减二等。即因市易剩利及悬欠者,亦如。”《宋刑统》亦有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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