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时刘铢所置酷刑。用刑时两杖同时击打,称合欢杖。
五代 时 刘铢 所置酷刑。用刑时两杖同时击打,称合欢杖。
引《新五代史·汉臣传·刘铢》:“民有过者……每杖一人,必两杖俱下,谓之合欢杖。”
清•赵翼 《廿二史札记》卷二二:“刘銖 立法深峻……每杖人,双杖对下,谓之合欢杖。”
刑罚名。行刑时,以两杖同时击打犯人。《五代史·刘铢传》:“民有过者,问其年几何,对曰若干,既其数杖之,谓之随年杖,每杖一人,必两杖俱下,谓之合欢杖。”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忆诗词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转载请注明:http://www.egushici.com/cidian/925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