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上派遣入朝奏事的官员。
在朝廷接递奏章的官员。
地方上派遣入朝奏事的官员。
引《资治通鉴·唐武宗会昌四年》:“李德裕 奏:镇州 奏事官 高迪 密陈意见二事。”
胡三省 注:“方镇遣牙职入奏事,因谓之奏事官。”
在朝廷接递奏章的官员。
引《再生缘》第七一回:“早有奏事官双手接捧本章,呈於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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