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一种汇兑方式。
唐•代的一种汇兑方式。 宋•高承 《事物纪原·布帛杂事·兑便》:“唐•《食货志》曰:宪宗 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富家,以轻装趍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京师尹 裴武 禁之。参见“飞钱”。
引卢 坦 请许商人於三司飞钱,每十增给百,令大府给公据,次以字号兑便。”
唐 代的一种汇兑方式。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布帛杂事·兑便》:“ 唐 《食货志》曰: 宪宗 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富家,以轻装趍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京师尹 裴武 禁之。 卢 坦 请许商人於三司飞钱,每十增给百,令大府给公据,次以字号兑便。”参见“ 飞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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