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官名。掌刑法禁令。
颁布法令。
古官名。掌刑法禁令。
引《周礼·秋官·布宪》:“布宪,掌宪邦之刑禁。”
颁布法令。
引《国语·周语下》:“布宪施舍於百姓。”
《管子·立政》:“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於国。”
《文选·陆倕<石阙铭>》:“《春秋》设旧章之教,《经礼》垂布宪之文。”
张铣 注:“宪,法也。言布法以示人也。”
《周礼·秋官》中的官名,专职颁布法令。
引《周礼·秋官·布宪》:「布宪,掌宪邦之刑禁。」
颁行法令。
引《管子·立政》:「君乃出令,布宪于国。」
布宪,,汉语词汇。
拼音:bù xiàn
释义:1、官名。2、颁布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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