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甲胄等的官署。
掌管甲冑等的官署。
引《新唐书·百官志三》:“甲坊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甲胄、綅绳、筋角、杂作及工匠。监作二人。”
官署名。唐代,设此官署。隶属军器监。掌出纳甲胄、绶绳、筋角、杂作及工匠。有令、丞、直长等官。宋代之东、西作坊、金代之军器库,皆为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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