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专掌捐纳事务的机关。其在中央者为京捐局,在地方者为外捐局。
清 代专掌捐纳事务的机关。其在中央者为京捐局,在地方者为外捐局。
引《清史稿·选举志七》:“﹝ 同治 ﹞时内则京捐局,外则 甘 捐、 皖 捐、 黔 捐,设局徧各行省。侵蚀、勒派,私行减折,诸弊并作。”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四回:“这是家伯托人在 湖南 捐局办来的。”
清代专掌捐纳事宜的机构。
引《清史稿·卷一一二·选举志七》:「时内则京捐局,外则甘捐、皖捐、黔捐,设局遍各行省。」
《文明小史·第七回》:「是无论府城县城,有一个城门,便设立一个捐局。」
捐局,是汉语词汇,解释为清代专掌捐纳事务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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