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中一种舞弊行为。清代参加殿试的进士,抄录预拟策首的文句,送交有关阅卷大臣,以图赏识,并俾便识别,谓之“送卷头”,亦称“送字様子”。以诗送览者称“送诗篇”。
科举考试中一种舞弊行为。 清 代参加殿试的进士,抄录预拟策首的文句,送交有关阅卷大臣,以图赏识,并俾便识别,谓之“送卷头”,以诗送览者称“送诗篇”。
引清•赵翼 《簷曝杂记·殿试送卷头》:“殿试前,有才之士例须奔竞,以所拟对策首三十餘行,先缮写送诸公之门。卷内有当切题处固不能预拟,而颂圣数语则不拘何题皆可通用也。谓之‘送卷头’。延揽者即以是默识之。”
《儿女英雄传》第一回:“转眼復试朝考已过,紧接着殿试……怎奈老爷是个走方步的人,凡那些送字样子、送诗篇儿这些门路皆不晓得去作;自己又年届五旬,那殿试卷子作的虽然议论恢宏,写的却不能精神饱满,因此点了一个三甲。”
送卷头,拼音sòng juàn tóu,汉语词汇,指科举考试中一种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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