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易》卦立数之义。
引申为人之德可与天地相比。亦作“参天贰地”。
为《易》卦立数之义。
引《易·说卦》:“参天两地而倚数。”
孔颖达 疏:“倚,立也。既用蓍求卦,其楪蓍所得,取奇数於天,取耦数於地。”
清•俞樾 《诸子平议·淮南子内篇一》“二阳一阴成气三”:“阳之数以三而奇,阴之数以二而偶,所谓参天两地也。”
引申为人之德可与天地相比。
引《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故驰騖乎兼容并包,而勤思乎参天贰地。”
司马贞 索隐:“天子比德於地,是贰地也。与己并天为三,是参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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