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订立婚约时男方赠给女方聘定之物。
英pay the bride-price;
即纳币。古婚礼六礼之一。参见“纳币”。
引《史记·大宛列传》:“天子问羣臣,议计,皆曰,必先纳聘,然后乃遣女。”
唐•长孙佐辅 《对镜吟》:“忆昔逢君新纳聘,青铜铸出千年镜。”
清•李渔 《凰求凤·先醋》:“另有个知情识趣的人,赔了银子,替他纳聘,只要成亲之后,不许抛撇了他小姐。”
提亲、下聘。
引明·瞿佑《剪灯新话·卷四·绿衣人传》:「秋壑曰:『汝愿事之耶?当令纳聘。』」《初刻拍案惊奇·卷一六》:「小生千里相遇,央媒纳聘,得与娘子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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