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合营企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外商在中国境内投资并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和经营的股权式企业。按照1979年7月公布、1990年4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参与合营的各方按各自投资额,对本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并按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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