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刑具押送。
加刑具押送。
引《资治通鉴·唐代宗大历十一年》:“甲寅, 李勉 械送 李灵曜 至京师,斩之。”
《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四年》:“甲午,詔 河北 沿边安抚司械送 辽 駙马都尉 刘三嘏 至 涿州。”
械送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xiè sòng,是指加刑具押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忆诗词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转载请注明:http://www.egushici.com/cidian/43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