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制用语。谓在候选人员中挑选分发任用。
清 代官制用语。谓在候选人员中挑选分发任用。
引《清会典事例·吏部·汉员遴选》:“乾隆 十七年议准, 福建 原属边远,兼属海疆,遇有需人之时,由该督抚具题请旨拣发。”
拣发,清代官制用语。择其人地相宜者,分布若干员,归其补用,称为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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