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处事滞缓不果断。
谓处事滞缓不果断。
引《北史·郭祚传》:“祚 逢岁不稔,闔境饥弊,矜伤爱下,多所振恤,虽断决淹留,号为烦缓,然士女怀其德泽。”
犹详尽
《文献通考·经籍十三》:“其书远自 唐虞 三代,近逮 汉唐 本朝……网罗放失,贯综烦悉。”《韩非子·显学》:“夫祸知磐石、象人,而不知祸商官儒侠为不垦之地、不使之民,不知事类者也。” 汉 王充 《论衡·实知》:“放象事类以见祸,推原往验以处来。”《后汉书·陈宠传》:“ 宠 为 昱 ( 鲍昱 )撰《辞讼比》七卷,决事科条,皆以事类相从。”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忆诗词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转载请注明:http://www.egushici.com/cidian/4145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