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用刑拷打使之服罪。
谓用刑拷打使之服罪。
引《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元光六年, 衡山王入朝,其謁者卫庆有方术,欲上书事天子,王怒,故劾庆死罪,彊榜服之。”
bǎng fú ㄅㄤˇ ㄈㄨˊ榜服
谓用刑拷打使之服罪。《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元光 六年, 衡山王 入朝,其谒者 卫庆 有方术,欲上书事天子,王怒,故劾 庆 死罪,彊榜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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