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法令。
破坏法令。
引《商君书·赏刑》:“有善於前,有过於后,不为亏法。”
《魏书·世祖纪下》:“功者赏不遗贼,罪者刑不避亲,虽宠爱之,终不亏法。”
《隋书·秦孝王俊传》:“上曰:‘我是五儿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别制天子儿律?以 周公 之为人,尚诛 管 蔡,我诚不及 周公 远矣,安能亏法乎?’”
亏法(亏法)
破坏法令。
(1)、《商君书·赏刑》:“有善於前,有过於后,不为亏法。”
(2)、《魏书·世祖纪下》:“功者赏不遗贼,罪者刑不避亲,虽宠爱之,终不亏法。”
(3)、《隋书·秦孝王俊传》:“上曰:‘我是五儿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别制天子儿律?以 周公 之为人,尚诛 管 蔡 ,我诚不及 周公 远矣,安能亏法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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