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分割家产,另立门户。
谓分割家产,另立门户。
引《元典章·户部三·分析》:“同姓叔姪兄弟,壬子年同籍异居,同户当差,虽是异居未经分另者,两愿析户者听。”
元•无名氏 《合同文字》第三折:“一应家私田产,不曾分另。”
元•无名氏 《神奴儿》第一折:“自祖父以来,俺家三辈儿不曾分另。”
分家、分财产。
引元·杨文奎《儿女团圆·楔子》:「我要分另了这家私,我两个孩儿,不曾娶亲哩。」
元·无名氏《合同文字·楔子》:「应有的庄田物件房廊屋舍,都在这文书上,不曾分另。」
分另,读音fēn lìng,汉语词语,意思是指分割家产,另立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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