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运算所求的结果是另一种运算的已知条件,而其已知条件却是另一种运算的结果,这样两种运算就称互为逆运算。如减法与加法互为逆运算,除法与乘法互为逆运算,开方与乘方互为逆运算。
在一个等式中,用相反的运算方法,从得数求出原式中某一个数的方法。如3×4=12,可用除法由得数12求出被乘数3或乘数4。
逆运算是一种对应法则。假设A是一个非空集合,对A中的任意两个元素a和b,根据某种法则使A中有唯一确定的元素c与它们对应,我们就说这个法则是A中的一种运算。反过来,如果已知元素c,以及元素a、b中的一个,按照某种法则,可以得到另一个元素,这样的法则也定义了一种运算,这样的运算叫做原来运算的逆运算。如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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