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临刑,慨叹不能再牵黄犬出猎。后因以“黄犬叹”为居官得祸之典。
李斯 临刑,慨叹不能再牵黄犬出猎。后因以“黄犬叹”为居官得祸之典。参见“黄犬”。
引明•高启 《哭临川公》诗:“竟成黄犬叹,莫遂白鸥期。”
黄犬叹,典故名,典出《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李斯竭忠为秦,然而受到陷害,临刑之前,想到不能再与其子牵黄犬共出上蔡东门去追猎狡兔,便父子相对大哭。后遂用“黄犬叹”等指蒙祸受害,后悔莫及,或写离开官场的自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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