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
犹查核。
审理。
引宋•孔平仲 《孔氏谈苑》卷二:“叶康直 为转运使,以粮草不办……明日早,札子至, 叶康直 枷项送 渭州 取勘。”
《续资治通鉴·宋哲宗绍圣四年》:“帝以 张天説 所进书立意狂妄,詆訕先帝,送 开封府 取勘。”
犹查核。
引《元典章·兵部三·给驿》:“﹝官员﹞到任之后,不幸病故,抛下家属……仰所在官司取勘,见数应付元去铺马车船,仍给行粮,递送还家。”
取勘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qǔ kān ,是指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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