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后汉书·廉范传》载, 廉范,字 叔度,建初 中为 蜀郡 太守,废除禁止百姓点灯夜作的旧制。百姓称便,作《五袴歌》以颂其功德。后遂以“廉袴”作为民众称颂地方官吏施行善政之词。参见“五絝”。
引唐•李商隐 《为裴懿无私祭薛郎中衮文》:“汉•滎 出牧, 晋•议州兵, 廉 袴歌送, 刘 钱 赠行。”
亦作“廉公袴”。 清•赵翼 《前守韦缘事罢官诗以送别》:“民犹争诵 廉公 袴,我敢相矜 范叔 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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