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职惩罚。
降职惩罚。
引《宋史·食货志上四》:“若立之规绳,加以黜陟,所糴至万石者旌擢,其不收糴与扰民及不实者鐫罚,庶几郡县趋事,蓄积岁增。”
革职以示惩罚。
引《宋史·卷一七六·食货志上四》:「若立之规绳,加以黜陟,所籴至万石者旌擢,其不收籴与扰民及不实者镌罚。」
降职惩罚。
《宋史·食货志上四》:“若立之规绳,加以黜陟,所籴至万石者旌擢,其不收籴与扰民及不实者镌罚,庶几郡县趋事,蓄积岁增。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忆诗词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转载请注明:http://www.egushici.com/cidian/219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