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薄刑之一。鞭打背部。
古代薄刑之一。鞭打背部。
引唐•韩愈 《符读书城南》诗:“一为马前卒,鞭背生虫蛆。一为公与相,潭潭府中居。”
《新唐书·刑法志》:“太宗 尝览《明堂针灸图》,见人之五藏皆近背,针灸失所,则其害致死,叹曰:‘夫箠者,五刑之轻;死者,人之所重。安得犯至轻之刑而或致死?’遂詔罪人无得鞭背。”
《续资治通鉴·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申禁鞭背国法,不用徒、流、黥、绞之刑,惟杖臀。”
古代的一种刑罚。用皮鞭抽打犯人的背部。
引《新唐书·卷一六五·权德舆传》:「太宗皇帝见明堂图,始禁鞭背。」
【词目】鞭背
【拼音】biān bèi
【释义】古代薄刑之一。鞭打背部。
【示例】明 冯梦龙 清 蔡元放《东周列国志》第二十二回:“庆父密召圉人荦谓曰:“汝不记鞭背之恨乎?夫蛟龙离水,匹夫可制。汝何不报之于党氏?吾为汝主。”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忆诗词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转载请注明:http://www.egushici.com/cidian/2107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