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男子到女方家里落户。
英marry into and live with one's bride's family;
即入赘。男方到女方家成婚,并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因同成婚后女方到男方居住,并成为其家庭成员的我国传统习惯相反,故称。
引刘绍棠 《瓜棚柳巷》:“柳梢青 是个更名改姓的倒插门女婿,在这一家里地位最低。”
旧时称男子至女方家里结婚并居住下来。即入赘。也作「倒踏门」。
例如:「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怎好意思做这倒插门的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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