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指官府在丰年用平价买进粮食,以待荒年卖出。
英buy grains at official price;
官府在丰年按平价购粮储存,以备荒年出售,称“平糴”。
引《汉书·食货志上》:“是故善平糴者,必谨观岁有上中下孰(熟)。”
唐•白居易 《辨水旱之灾明存救之术策》:“盖 管氏 之轻重, 李悝 之平糴, 耿寿昌 之常平者,可谓不涸之仓,不竭之府也。”
元•马端临 《<文献通考>序》:“糴之説,则昉於 齐桓公 魏文侯 之平糴,后世因之,曰常平,曰义仓,曰和糴,皆以平糴借口者也。”
《明史·周忱传》:“七年,江南大稔,詔令诸府县以官钞平糴备振贷。”
泛指以平价出售。
引《新华日报》1939.12.17:“在这个时候,行政院当批准 沪 商之请求,供给英金二万镑,向 西贡 订购洋米二万二千五百石,运 沪 办理平籴。”
旧时官府在农作丰收时,以平价购买米粮储存,待荒年时售出,平稳市价,称为「平籴」。
平籴是战国时期李悝实行的运用政府财政力量收购或抛售粮食以控制粮价的经济措施。李悝(约公元前455—前359),战国前期的著名政治家,曾在魏国进行过系统的社会改革。他主张政府必须利用财政力量和价格手段,保护农民利益,不使不法商贾渔利,即在熟年收购粮食,荒年抛售粮食;收购或抛售粮食的数量,视熟、荒程度而有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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