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免去职位,弃置不用。
谓免去职位,弃置不用。
引《后汉书·酷吏传·王吉》:“课使郡内各举姦吏豪人诸常有微过酒肉为臧者,虽数十年犹加贬弃,注其名籍。”
唐•柳宗元 《代裴行立谢移镇表》:“唯当遵守詔条,贬弃奸慝,平均徭赋,示以义方。”
《万花楼》第六十回:“只求母后将儿处治,如若不忍,亦请贬弃幽宫,别立贤孝之君。”
贬弃,读作biǎn qì,汉语词语,是指免去职位,弃置不用。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忆诗词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转载请注明:http://www.egushici.com/cidian/0108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