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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王大娘戴竿

作者:刘晏
《咏王大娘戴竿》原文
楼前百戏竞争新,唯有长竿妙入神。
谁谓绮罗翻有力,犹自嫌轻更著人。
《咏王大娘戴竿》繁体翻译
樓前百戲競爭新,唯有長竿妙入神。
誰謂綺羅翻有力,猶自嫌輕更著人。

相关赏析

这首诗作于公元724年(唐玄宗开元十二年)。此诗题下有注:“《太平御览?》云:唐明皇御勤政楼,大张乐,罗列百技。时教坊有王大娘者,戴百尺竿,竿上施木山,状瀛洲方丈,令小儿持绛节出入于其间,歌舞不辍。时晏以神童为秘书正字,方十岁,帝召之,贵妃置之膝上,为施粉黛,与之巾栉,令咏王大娘戴竿。晏应声而作,因命牙笏及黄纹袍赐之。”《明皇杂录》也有类似记载:唐玄宗在新落成的勤政楼前举行欢庆活动,观赏百戏,有个教场艺人王大娘表演了戴竿技艺。她头戴百尺长竿,竿上面还有做成仙境模样的木山,并让一名小男孩在山上表演歌舞节目。这时才10岁的刘晏已做了皇帝的秘书正字,被唐玄宗诏于楼中,杨贵妃?就让神童刘晏针对勤政楼下百戏争新和王大娘头戴百尺竹竿的精湛表演作一首赞美诗。刘晏应声而作了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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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刘晏 刘晏,是唐代著名的经济改革家和理财家。字士安,曹州南华(今东明县)人。幼年才华横溢,号称神童,名噪京师,明朝时列名《三字经》。历任吏部尚书同平章事、领度支、铸钱、盐铁等使。实施了一系列的财政改革措施,为安史之乱后的唐朝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因谗臣当道,被敕自尽。   刘晏(718--780),曹州南华(今山东东明)人,字士安。开元时以神童授太子正唐代宗李豫学,天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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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6-06-20,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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