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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德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升德施山斋三宿决定罪

作者:江总
《至德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升德施山斋三宿决定罪》原文
四知无矫志。
二施启幽心。
简通避人物。
偃息还山林。
曲涧停驺响。
交枝落幔阴。
池台聚冻雪。
栏牖噪归禽。
石彩无新故。
峯形讵古今。
大车何杳杳。
奔马遂骎骎。
何以修六念。
虔诚在一音。
未泛慈舟远。
徒令愿海深。
《至德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升德施山斋三宿决定罪》繁体翻译
四知無矯志。
二施啟幽心。
簡通避人物。
偃息還山林。
曲澗停騶響。
交枝落幔陰。
池臺聚凍雪。
欄牖噪歸禽。
石彩無新故。
峯形詎古今。
大車何杳杳。
奔馬遂駸駸。
何以修六念。
虔誠在一音。
未泛慈舟遠。
徒令願海深。

相关赏析

原题:至德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升德施山斋三宿决定罪福忏悔诗

作者介绍

江总

江总(519~594)著名南朝陈大臣、文学家。字总持,祖籍济阳考城(今河南兰考)。出身高门,幼聪敏,有文才。年十八,为宣惠武陵王府法曹参军,迁尚书殿中郎。所作诗篇深受梁武帝赏识,官至太常卿。张缵、王筠、刘之遴,乃一时高才学士,皆对江总雅相推重,与之为忘年友。侯景之乱后,避难会稽,流寓岭南,至陈文帝天嘉四年(563)才被征召回建康,任中书侍郎。陈后主时,官至尚书令,故世称“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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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6-07-06,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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